极客旅游分销合作协议

极客旅游分销合作协议

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声明与保证

1、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合同等文件之前已经得到一切必要的同意、批准和授权;双方均保证本协议的签署与履行及根据本协议所计划之商业行为在任何方面均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2、甲方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应向极客行旅行社(后面称为乙方)提供最新的经过行政、工商审批的盖有鲜章合法资质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责任险保险单、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其他合法授权证明等。

第二条 合作内容

1、乙方通过在自有分销系统中为甲方开通分销专属账号的形式授权甲方分销其旅游产品,甲方将许可分销的产品通过自有渠道向用户提供预订服务。

2、乙方可进行分销的旅游产品包括景点门票、酒店订房 ,根据甲方的渠道情况,乙方许可甲方分销的产品及分销价格均在分销系统中甲方相对应的专属账号。

3、甲方预订操作均在分销系统中进行,分销产品及分销价格可在系统中自行查询。

第三条 分销款与支付

1、结算方式:按单结算。

2、结算时间:甲方在下订单时按分销系统中专属账号相对应的分销价向乙方支付分销款。甲方可在专属分销账号中预先充值预存款项(金额自定),乙方可直接扣除相应预存款金额用于支付订单。系统中实际支付成功后金额自动扣除。

3、开具发票:乙方应根据甲方在分销交的金额开具发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的发票内容为 [双击输入发票内容](发票内容三选一:门票服务费、旅游服务费、服务费), 发票类型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

4、按合同约定甲方分销客户实现销售的发票由甲方开具,与乙方无关。

第四条 保证金和保证

1、在合作期限内,如甲方违反本协议,出现以下等情形的,乙方有权在保证金内扣除相应金额,同时乙方还有权视情况提前解除本协议:

1)甲方未按约定与乙方进行对账结算数据;

2)发生损害乙方公司形象及利益,或以乙方名义进行的违法行为;

3)甲方在淘宝网销售乙方许可其分销产品价格低于乙方指导卖价的;

4)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以过高或过低价格分销产品扰乱乙方产品价格体系的;

5)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私自将双方合作的相关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分销价格、分销政策、客户名单等)以任何方式透露与第三方的情形;

6)甲方人为在分销系统中下恶意订单,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订单、反复下单并取消等)的情形;

7)甲方其他违反乙方有关分销规则的情形。

2、甲方应在乙方扣除保证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如扣除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付款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遭受的一切经济及名誉损失。

3、如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乙方在关闭甲方分销账号后,且甲方无违约行为【30】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至甲方银行账户。

4、双方所提供的公司证明文件,仅做公司合法的证明,任何一方不得使用对方所提供的公司相关文件从事非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通过自有渠道拓展用户,合同期内必须遵守乙方的相关分销政策及合作流程。

2、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分销平台数据在合理的时间内可以提出疑问,甲方协助乙方处理相关问题。

3、甲方有义务且必须始终对乙方依据本合同所提供的产品的商业机密信息严格保密;商业机密信息包括乙方向甲方透漏的,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计划、客户名单、产品构思、开发计划、财务状况、技术理论等资料。否则,甲方应承担因违反该条款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甲方有义务在汇入保证金或预存款到乙方指定账户中后,主动告知乙方负责人汇款详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汇款日期、汇款账户、汇款金额、汇款流水单号等),否则因未及时通知到乙方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在分销系统中预订的分销产品均由产品方为用户提供服务,甲方有义务告知自身用户真实情况,甲方与自身用户间的纠纷由甲方自行处理承担,如产生纠纷及投诉情况,以乙方判定结果为准。

6、甲方用户如需退订、退款,甲方需与乙方客服确认是否能够正常退订,与乙方确认后方可进行退订流程,乙方只负责与甲方之间的退订退款事宜,甲方自行处理与自身用户间的退订及退款事宜。

7、甲方在淘宝网销售乙方许可其分销产品价格不得低于乙方指导卖价。

8、除非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使用乙方商标、商号名称从事任何行为。

9、甲方专属分销账号为[双击输入分销专属账号],甲方应维护分销商专属账号安全,妥善保管分销账号密码,如因甲方账号信息保管不善发生损失或至乙方损失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10、若甲方需将所采购的乙方资源放置在淘宝渠道上销售,乙方仅允许甲方在以下淘宝店分销乙方产品:店铺名:[双击输入店铺网址],店铺网址:[双击输入店铺网址]。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断完善全国范围内的旅游产品预订服务网络,维护分销后台系统的正常运作,并通过上述合作为甲方提供旅游产品预订服务。

2、乙方指定商务及技术人员与甲方相应人员就市场推广及技术方面进行良好的交流,保证合作的不断深入。

3、乙方对分销产品设定采购价、指导卖价,甲方以采购价下采购单,以乙方设定的零售价销售产品。

4、乙方定期协助甲方增加新上线产品以及部分静态信息。

5、乙方有权利对分销产品信息及甲方采购价和零售价做出调整,并在分销平台上公布,不另行通知,甲方下采购单时以当时的采购价为准。

6、乙方有权利冻结甲方预存款账户中的全部或部分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与用户产生纠纷并涉及到乙方、因甲方操作不当导致乙方利益受损等。

7、除本协议约定或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外,甲方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对外经营活动。

第七条、不可抗力

1、对于不可预见以及其它虽能预见,但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预防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救济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

第八条、保密条款

双方各自向对方承诺:未经对方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所取得的材料、文件、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漏。甲乙双方应对其在本协议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对方及相关方的任何保密信息承担严格的保密义务,除非有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作期内一方未按约定履行应尽义务,应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守约方先行赔付的,有权就所有损失向违约方追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如协议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将争议提交至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成都极客行旅行社有限公司

电话:028-65730021

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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